作者 | 梅珍里
编辑 | 谭山山
题图 | 《我,到点下班》
劳动节前夕,#5000块钱的工资46个工作群#词条冲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前列,并引得不少有类似情况的人在评论区大吐苦水:工资没多拿,工作群的数量却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而越变越多。对于数字时代打工人而言,莫名其妙被拉入一个新的工作群,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ptsd。泛滥的工作群,让越来越多的打工人陷入了“隐形加班”。“好的,收到”
近几年来,劳动者“随时在线”,已经成为职场不成文的规矩。媒体、快消等行业的招聘公告中,甚至写明劳动者需要“及时响应消息”,但经营者并未对“随时在线”背后所指向的“隐形加班”问题做出解释。所谓“隐形加班”,指的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限之外、身处非工作场所,仍在处理工作事务的行为。工作群的出现,则把这种“隐形加班”状况带入公共场域。原本一对一私聊的指派任务,一旦发生在工作群当中,便多了许多旁观的目光,这些目光可能来自上一层的领导,也可能来自与你同级的同事。此时,基于这些看不见的压力,劳动者难以随心、自如地拒绝任务,只能思忖再三,把一长串心里话敲下再删除,最后回复一句窝囊得不能再窝囊的“好的,收到”。(图/《我,到点下班》)
如果有劳动者以拒绝隐形加班为由表示反抗,上级往往会以“某某也是这样的”“人家行,为什么你不行?”的方式,对提出异议的劳动者进行pua。以工作群为代表的线上办公方式,原本旨在提高工作效率、进行有效沟通。在大理旅居的自由作者可以随时在工作群里与编辑沟通稿件写作大纲;不方便现场参会的人可以一边开电话会议,一边在工作群转发相关资料。疫情期间,微信、钉钉、飞书等应用,让分散在各地不能见面的同事能够顺利地沟通和交流。(图/《什么都不想做》)
但工作群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原有的工作模式。在即时通讯尚未普及的时代,人们通过发传真、打电话或写电子邮件进行联系。这些沟通手段需要在办公场所才能实现,也因此,在当时,人们的工作时间和私人时间不会混淆。除了像医生、护士等需要随时待命的从业者,离开办公室,对于其他劳动者来说,就进入了私人时段,哪怕临时有工作,也得搁置到第二天上班再处理。媒介学者麦克卢汉曾经用电灯的例子来解释技术对人类的影响:电灯被发明之前,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电灯的出现,使人们既可以在日间工作,也可以在夜间工作,从而改变了时间和空间的关系,重塑了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结构。同理,以工作群为代表的线上即时通讯方式也是如此。线上即时通讯方式的便利,使随时随地在线成为可能,这便意味着,公司会对劳动者产生“24小时随时可以联系得到”的期待。它们为人类生活带来了新的尺度,也重构了现代社会对工作的定义和需求。(图/《什么都不想做》)
另外,一个衍生的后果是,“群”成了人际关系的修罗场:不希望有某个人在,有些消息不想让某个人听到,于是,大群之外,又开了一个又一个小群。一个个群的重叠,有一阵子不看群就冒出来的99 的消息红点,覆盖了原本属于我们的时间。24/7,杀死最后的个人时间
原本旨在消弭时空限制、让劳动者更自由的线上即时通讯方式,如今却成了工作的负担,成了束缚劳动者的绳索。一方面,它帮助人们实现了曾经需要舟车劳顿、聚在一起才能达成的交流,缩减了时间成本,沟通效率也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它也抹平了工作时间和私人时间的界限,让两者混杂在一起。随时可触达的交流,也就意味着默认劳动者需24小时随时在线。即便你远在雪山脚下或海边,只需要工作群里一个@,你就必须随时随地搭建一个看不见的办公室。(图/《古泷兄弟与四苦八苦》)
隐形加班对个人时间、空间的侵蚀,劳动者也逐渐意识到了。2024年1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便提到了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提及“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当事人李女士主张,她在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存在加班情况,具体体现为在各类工作群聊中沟通和处理信息。对于李女士的主张,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认为这并不属于加班的范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并据此判决,该公司应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然而,像李女士那样的抗争者,目前仍是少数。更多的劳动者,受缚于家庭、社会、金钱等方面的压力,只能维持现状。李女士所提供的关于加班的证明资料。(图/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
当我们把“隐形加班”理解为“大环境如此”的时候,不要忘记,刚刚过去的五一劳动节,正是劳动者捍卫8小时工作制的历史成果。“在一个灰蒙蒙的早晨,还看不清巨蟒一样的浓烟笼罩着焦煤镇之前,那些‘童话中的宫殿’已经灯火辉煌了。木屐在人行道上咔哒咔哒地响,厂钟发出连续不断的声音,为了整个一天的单调活动,所有的抑郁发狂的‘大象’已经被擦洗干净并加足了油,它们又开始进行笨重的运动了。”在《艰难时世》中,狄更斯曾如此描绘19世纪英国工人的劳动生活。19世纪的欧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和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普遍使用增加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的方式剥削工人。当时,在欧美,工人们通常每天工作12~16小时,甚至有人达到18小时。为此,德国工人莫里茨·布罗梅写道:“新时代的工人有更多的需求!他要求享受生活的乐趣。他想要提升自己!”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的工人群体喊出了“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另8小时任凭自己支配”的口号。1916年,8小时工作制在美国以联邦立法的形式得以确定。欧美主要工业国家也在同期陆续完成了8小时工作制的立法。美剧《镀金时代》(第二季)中反映工人争取8小时工作制的场景。(图/《镀金时代》)
当年,不少工厂主和资本家迫于工人抗争的压力,不得不实行8小时工作制。然而,他们发现,给予工人充足的休息和娱乐时间,实际上可以提高工作效率。100多年过去了,如今,我们的工作模式仍然存在着两极的拉锯:一方面,有些国家开始试行每周四天工作制,提高生产力的同时,保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在24/7的机制下,我们被裹挟其中,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停运转。工作与休息、公共与私人、现实与梦境,一组组对立面之间的界限,正在被抹平。或许,我们应该像我们的前辈那样,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被规训在24/7机制下,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那么,人和机器又有什么区别呢?至少,我们可以像日剧《我,到点下班》中的女主那样,明确地表示:我不是拒绝工作,但我也要坚定地捍卫自己的私人时间。
(图/《我,到点下班》)
[1]中国青年报,前两次工业革命的后遗症[2]京法网事,法官说∣我审理的这起案件被写入高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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