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如唐诗
“听语文老师说白居易人品很差,到底是如何个差法?”在知乎网上,有一个用户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有人在下面回答道:“应该是看了舒芜的这一篇文:《伟大诗人不伟大的一面》。指白诗人有虐待女性成性的行为。”
虐待女性,还成性?这也太劲爆了。事情需要追溯到1997年前后。
1996年8月3日,《文汇读书周报》刊登了出版人钟叔河的《忆妓与忆民》一文。文中写到,白居易七十岁之年,本打算将家妓樊素(就是他写的诗句“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中那个樊素,杨柳则是另一个家妓)和家养的一匹良马转让给别人,但此妓此马都不肯离去,于是他写了《不能忘情吟》——“吾疾虽作,年虽颓,幸未及项籍之将死。何必一日之内,弃骓兮而别虞兮。”钟叔河对此表示不齿:“七老八十的人,尽可以搞他的黄昏恋,但若凭致仕尚书的权势,或凭二千石的财势,或凭大诗人的声势,像畜犬马一样畜着此‘年二十余’(《不能忘情吟》诗序自云)的靓女,让她们提供性服务,‘既老,又病风’,则可以转让给别人,‘幸未及项籍之将死’,又可以继续给自己,这种诗的本事虽真,总难说是美,也难说是善吧。”
文学评论家舒芜则在钟叔河文章发表10天后,即1996年8月13日,写就《伟大诗人不伟大的一面》这篇应援之作。后该文在《读书》杂志1997年第三期发表。钟叔河说得已经很不客气,由此引发了关于白居易再评价的大讨论。这场讨论影响深远,直至今天,在网络上还能看到类似于“白居易的另一面:好色无良文人”的说法。
“他对得起自己当年那些为女性代言的诗篇吗?”
舒芜对白居易的炮轰,主要依据是白居易67岁时写的这首《追欢偶记》:
追欢逐乐少闲时,补帖平生得事迟。
何处花开曾后看?谁家酒熟不先知?
石楼月下吹芦管,金谷风前舞柳枝。
十听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
乐天一过难知分,犹自咨嗟两鬓丝。
只是,不知为何,舒芜在引用时,“十听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变成了“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并这样解读之:“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几年,我就嫌她们老了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了。”因此,舒芜把这两句称为“老流氓之句”。
“我没有忘记,这是作《上阳白发人》《陵园妾》《井底引银瓶》《琵琶行》等诗的同一诗人,因此更觉得可恶。当年他同情‘入时十六今六十’的上阳白发人,同情‘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浔阳江头琵琶女,现在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三几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色,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别的不说,他对得起自己当年那些为女性代言的诗篇吗?”舒芜写道。
蓄养家妓,是白居易被视为“好色无良文人”的主要表现之一。钟叔河在《众说钟叔河》一书里说:“宋蓉塘评香山诗,谓其‘忆妓多于忆民’……宋氏的话,对香山居士明显怀有贬意,对于只读过《卖炭翁》,还有总想从《长恨歌》中找人民性的人来说,恐怕不易认同。但若将白氏全部诗作2812首分类统计,则不能不承认‘忆妓多于忆民’确是事实……”
豆瓣用户“子岳”经考证认为,“忆妓多于忆民”一语,应源自袁枚的《随园诗话》:“宋蓉塘诗话讥白太传在杭州忆妓诗多于忆民诗,此苛论也,亦腐论也。”和袁枚一样,清人梁绍壬、杨深秀也认为此说是腐论,杨深秀更在《雪虚声堂诗钞》里为白居易翻案:“鄙论从来出腐儒,颇嫌白傅负姑苏。怀民忆妓衡多寡,曾见香山乐府无。”
但这阻挡不住对白居易“才子风流”的想象。清人王韬为《艳史丛钞》作序,就用白居易、杜牧做例子:“昔白香山离杭郡,忆妓多于忆民;杜樊川在扬州,寻春胜于寻友。”郭沫若则认为“忆妓多于忆民”一说“虽苛而未必腐”,理由是:“白居易与元稹,早年创为新乐府,本有代民立言之意。其后同遭挫折,白遯于隐逸,元逃于闺情,无复当年锐气。”郭的意思是,早年的有志青年,到了晚年却堕落了,俗。
“满腔迁谪之感,借商妇以发之,有同病相怜之意焉。”
除了蓄养家妓,与无背景的湘灵同居却娶了同僚杨氏女、挖元稹墙脚勾引薛涛、写诗使关盼盼走上绝路(薛、关皆为名妓)等,都是白居易被指“无良”的“罪状”。就连著名的《琵琶行》,都有人从中解读出白居易的“无良”:作为时年44岁的已婚男子,他半夜登上邻船,让女子弹曲给自己听,这难道不过分?之前白居易自京城贬谪浔阳,宿于鄂州之时,也干过这么一回:当时他坐夜船路过鹦鹉洲,听到邻船有人“歌罢继以泣”,“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似真珠,双双堕明月”(《夜闻歌者》)。“你老白怎么老遇见独处的少妇呢?还都是一个套路:‘姑娘,你的琴声听起来很忧伤啊。’”知乎用户“豆子”写道。
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对《琵琶行》故事的真实性表示质疑:“……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然乐天尝居禁密,且谪官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弹丝之乐,中夕方去,岂不虞商人者他日议其后乎?”
洪迈以情理而论,认为白居易不会做出此等瓜田李下之事。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丁启阵则从三个方面力证白居易并无不当行为:其一,据清人田雯所说,《琵琶行》“从杜子美《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得来。‘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杜以四语,白成数行,所谓演法也”。既然灵感来自前人诗歌,故事情节也可能仿效前人诗歌,不必全是亲身经历。其二,白居易写这首诗,重点在于抒情,是为自身的境遇而作。正如乾隆帝所说:“满腔迁谪之感,借商妇以发之,有同病相怜之意焉。”其三,类似作品如《夜闻歌者》中,白居易与萍水相逢的女子并无亲密接触之举,这才符合唐代社会的一般情形。
元代杂剧家马致远则将《琵琶行》演绎为杂剧《江州司马青衫泪》:琵琶女名为裴兴奴,本为教坊司官妓,与白居易在长安相识、相知。后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浮梁茶商刘一郎趁虚而入,假造白居易身亡消息,裴兴奴无奈嫁给茶商。白居易在浔阳送别元稹时,巧遇随茶商南下的兴奴,二人破镜重圆,并经元稹周旋,在皇帝的支持下,裴兴奴归于白氏。
这当然不是真事,但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观念:文人狎妓,那叫风流而不是下流。清人佟法海凭吊琵琶亭时写下“司马青衫何必湿,留将泪眼哭苍生”,就被袁枚斥责为“煞风景语”。
前后不一的女性观让白居易的人设崩塌?
周作人在写于1944年的论述自己思想渊源的《我的杂学》中说,一个男子“若能知哀妇人而为之代言,则已得圣王之心传,其贤当不下周公矣”。他将对女性命运的同情,提高到“圣王”的境界。他还曾说:“鄙人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佛法及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无遁形矣。”
舒芜一向自诩为周作人女性观的后继者,在他看来,晚年的白居易在周作人首创的这一测试法面前,“远远没有及格”。“人当少壮之年,观人论事,往往比较能衡以公心,明是非,别善恶,有同情,有理解。及至暮年,精力日衰,私欲日深,既得利益日多,而来日无多,这就往往丢掉是非善恶,只顾自己,不复关心他人的苦乐,不再考虑他人的意见。这不一定是普遍规律,但乃是不罕见的情形,特别是在两性问题上,在男权制度下男子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上,最容易表现出来。此时,妇女观的老化朽化腐化恶化,实乃整个人生观趋于老朽腐恶之表征。”
早年的白居易,对女性的同情和关注,超过前代任何一位诗人。他写过 “天上取样人间织”“扎扎千声不盈尺”的纺织女(《缭绫》),写过“乱蓬为鬓布为巾,晓踏寒山自负薪”的卖柴女(《代卖薪女赠诸妓》),并为女性的悲苦命运发出不平之鸣——“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太行路》)。元和初年,他还曾呈上《请拣放后宫内人状》,指出“上则虚给衣食,有供亿糜费之烦;下则离隔亲族,有幽闭怨旷之苦”。
到了晚年,或者是出于政治上明哲保身的考虑,或者是手头宽裕有了享乐的基础,白居易和其他人一样,过起了“左顾短红袖,右命小青娥”(《小庭亦有月》)的富翁生活。826年,也就是白居易54岁复出为苏州刺史的时候,他的诗中开始有蓄家妓的记载。比如《小庭亦有月》所写:“菱角报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他自注“菱、谷、紫、红皆小臧获名也”,臧获即奴婢。
本来这也无可厚非,但联想到他曾积极为女性代言,会让人觉得前后不统一,人设崩塌。舒芜看到白居易这些诗句,就“实在忍不住愤怒”,所以舒芜赞同钟叔河的论断——“白乐天自不妨其为伟大诗人,但也要看到伟大的亦自有不伟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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