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如唐诗
盖伊·特立斯不喜欢和任何人一起用早餐,包括他的妻子。早上起床后,他便独自上到四层,那里是他的衣帽间。他穿戴好,搭配得当,“就像要去华尔街或律师事务所上班那样”,但其实他只是准备下楼,到位于地下的“掩体”工作——特立斯把他的工作室叫做“掩体”。
这里应有尽有,浴室、厨房、大沙发,顶到天花板的书架以及明亮的射灯,看上去完全没有一个地下室的样子。特立斯通常会喝点橙汁或咖啡、吃上一个麦芬,然后再换身衣服,这已经是他一个上午第二次换衣服了,这回是“毛衣搭配丝巾”。
作为一名意大利后裔、裁缝的儿子,盖伊·特立斯无愧于自己的身份。10岁开始他就已经穿上了其他孩子望尘莫及的定制外套,因为父亲希望他“时时刻刻保持得体”。他的帽子多如繁星,以至于要动用一间专门的屋子来展示和储藏,这些帽子大多为私人定制,里衬上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为盖伊·特立斯特制”。
简而言之,特立斯对衣服有着宗教式的情结,这让他和不修边幅的美国人轻易地区别开来。他对“休闲星期五”(casual friday,指那些平素对着装要求严格的公司在星期五这一天允许员工穿着不同程度的休闲服装)嗤之以鼻,对牛仔布料感到不可理喻。“我绝不会穿蓝色牛仔裤。”他跟我强调了两次。
《巴黎评论》记者凯蒂·洛菲(katie roiphe)这样形容她和特立斯的会面:“我们每次见面的场景,都是特立斯穿得漂漂亮亮从‘掩体’里走上来。他穿得精致极了,以至于走在街上,连陌生人都想和他搭话,侍者和餐厅老板娘也乐意为他效劳,比如找一个特殊的地方放他的帽子。”
那些难得一见的昂贵面料、别致的剪裁和优雅的举止能让他获得某种“通行证”——人们没法对特立斯说不。
特立斯深谙此道,他似乎意识到衣服可以让他变得与众不同。他对淹没在人群中这样的中庸之道非常不屑,“我就愿意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成为一个独特的个体”。
“我从小就保持着强烈的自我意识。我就是我,一个作家。不论和名人还是普通人在一起,我都是一个样子:穿着一样的衣服,一般是西服和领带,绝不会穿着蓝色牛仔裤。我很讲礼貌,举止得体,自认为是一个体面的人,干着一份有尊严的、挖掘人性真谛的工作。写作这个职业,既诚实又有感染力,是一份高贵的职业,所以我要为我写的故事‘着盛装’,就像你会为了婚礼、葬礼、毕业典礼花心思打扮一个道理。”
“到现场去!你必须出现!亲自!”
盖伊·特立斯评价现如今的记者“懒惰无比”,就希望得到那些“用勺子喂到嘴边的信息”,而他本人则像一只辛勤劳碌的鼹鼠,有着锋利的爪子和对真相掘地三尺的狠劲,并且“绝不使用二手资料”。
1956年,当他还是一名菜鸟记者时,《纽约时报》的前辈告诉他:“年轻人,一定要远离电话!永远不要在电话里采访任何人,一定要亲眼看见他们,注视着他们的眼睛,观察肢体语言和那些微妙的表情变化。”一言以蔽之,这位前辈的意思就是:“到现场去!你必须出现!亲自!”
这位85岁的老人非常喜欢使用感叹号。在他回复我的邮件里,一共有15个“永不”(never),看得出,他激情澎湃并且立场坚定,不打算为任何事情妥协。
他回忆道,1999年,他准备采访中国女足运动员刘英(就是在1999年女足世界杯决赛上将点球射飞的那个刘英),他表示,“我绝不可能通过电话、邮件采访她,我要亲眼看见她”。
他飞到北京,足足5个月,一直跟着刘英。“我观察她在球场上的表现,在家里和母亲相处的样子,在饭店如何点餐,逛街买什么样的衣服;我跟着她从中国大陆去了香港、台湾,还有澳大利亚(为了备战2000年悉尼奥运会),就这样一点一点地了解她。”特立斯话锋一转,“还是那句话:你必须亲自看到本人,即便这意味着我要从纽约飞到北京——你也得这么做,就像我一样。”
尽管特立斯有些不太务实,比如他以为世界各地的媒体都理所应当地和《纽约时报》一样,有着全球数一数二的资金支持以及“5个月”的文章操作周期,但的的确确,“到现场去!”,这一和布列松“你拍得不够好,是因为你离得不够近”如出一辙的严苛准则,使得特立斯和布列松在各自的领域拔得头筹,并通过日复一日的实际行动,让不服气的同行闭上了嘴。
“我永远都朝前面看,而不是把我的头埋在智能手机里。”
看过《被仰望与被遗忘的》这本书的读者,都会忍不住好奇:特立斯到底是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纽约的信息的?“纽约人每天要消耗21英里长的牙线”“公园大道上的一位看门人的脑袋里至今还残留着‘一战’时的三颗子弹”“每个月都有几百磅的头发运到第五大道545号的路易·费德商店”“大约有25只猫生活在大中央车站的下面,它们由地铁工人喂养,从来不曾漫步于日光之下”,诸如此类。
他所写的纽约城的野猫引起了我的兴趣。想弄清它们神出鬼没的行踪绝非易事,我立即在邮件中表达了好奇心和疑惑,特立斯的答复是“令人失望的”:“写猫的时候,我日日夜夜在纽约溜达,就为了找到它们,找到之后,我就跟踪,尽管猫有可能非常不满我的陪伴。”
显然,这里面没有什么魔术。由此,我也彻底认清了那些海量信息到底从何而来——纯属体力活。特立斯每天的时间,刨去写作,全部用来接触各色人等:打听酒店门童的小费情况;和贵妇按摩师俾斯·麦基来一次心灵对话;和剧院开关电梯、“最懂得聆听”的侍卫了解哪些剧目让观众倒尽胃口;和你所能想到的从业人员比如投递员、巫师、建桥工人、售货员、擦鞋匠、出租车司机等打交道。
“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外面,在街上走,观察周围的人。我永远都朝前面看,而不是把我的头埋在智能手机里。我对科技不感冒,也没有手机,不会把大把时间浪费在家里,坐在电脑后面‘谷歌着’我想知道的事情。我是一个旅行者和探索者,有时候我对某些事情难以理解或难以给出定义,但在探索的过程中,会偶然‘发现’是怎么回事——我经常会和那些我以为不存在的事情迎头撞上。”
此时此刻,我正坐在电脑屏幕前疯狂地“谷歌着”特立斯的名字,还得加上各式各样的关键词,这让人惭愧不已。不得不说,特立斯老爷子嗅觉敏锐,他似乎早已洞穿一切,并且总是能够适时(连环)出击。
《巴黎评论》记者提到过特立斯的作风强势:“在他那米色的客厅里,我们度过了许多个下午,坐在簇绒面料的皮沙发上,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可乐。在这个过程中,我立刻体会到他的采访对象有多么难以抗拒特立斯那种既迷人又让人紧张的气质。他体内的记者人格咄咄逼人,总想占据主导:如果我的问题显得不够严谨,他便会不断地纠正或操控我的问题走向,他似乎宁愿自己采访自己。”
在“培养”采访对象方面,特立斯比鳄鱼还有耐心,绝不急于求成。
从20世纪开始,普通人逐渐成为文化议题的重要部分,在艺术家和文学家的眼睛里,普通人简直闪闪发光:他们再也不是普通人了,而是观察人性的最佳窗口,是艺术创作的绝妙角度。不论是摄影、绘画、文学、新闻报道,都给予普通人前所未有的关注度。这个曾经不受重视、监督和审视的群体,其生活的戏剧性(不论是无聊程度还是激烈程度)有时比大明星的秘闻还来得更猛烈。
特立斯并非从职业生涯后期才开始对这些“被忽视的人”充满激情。他还没成为《纽约时报》正式记者之前,因为对公司大厦上巨大的滚动广告牌产生兴趣,结果意外发现了在这里工作25年之久的灯泡工人。于是,他为这名货真价实的“被遗忘了的人”写了篇文章。
成为正式记者之后,特立斯起初报道的是体育新闻。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媒体像马蜂一样涌向胜利者,失败的一方个个垂头丧气,无人问津,可特立斯偏偏对他们情有独钟。
种种迹象表明,盖伊·特立斯就喜欢反其道而行之,他热衷于焦点之外,那些已经让人忘得一干二净的地方。即使是那些生活在“充满特权、名望和影响力的世界”里的名流,在他的笔下也难逃“厄运”,不得不以一种全新面貌示人。
比如弗兰克·辛纳屈的感冒及其所带来的一连串蝴蝶效应,或者棒球传奇人物、梦露前夫迪马乔的英雄迟暮,这显然不是名人们渴望被媒体大肆宣传的一面。可特立斯对那些已经广为人知,被讨论了一万遍、转载了三千遍的报道即便不是痛恨至极,也是极尽蔑视的。“那些跟驴一样懒惰的记者。”他愤愤地说道。
特立斯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说道:“有一个叫乔治·贝克的家伙,他的工作就是在拳击场边上敲钟,在比赛回合之间敲钟,一辈子就干这一件事——敲钟。这是多么有趣的一种生活和职业啊,我真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忍受的。”
很显然,特立斯认为这种无趣已经达到了有趣的程度,他意识到,这里面一定有不为人知的忍耐或满足,他清楚哪些人才是绝佳的采访对象。
对于记者而言,找到采访对象也许并非难事,但要让他们畅所欲言,足以让人急得直跺脚。
“当你从小在一个开小店铺的家庭长大时,很早就知道该如何礼貌待客,和各式各样的人相处,并且和陌生人一起相处时不怯场,因为这些顾客直到和你混熟之前都是陌生人。我的父亲非常厉害,在给客人量体裁衣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个人了如指掌了。”
除此之外,特立斯在花时间“培养”自己的采访对象方面很有名,他比鳄鱼还有耐心,绝不急于求成。“这不是一夜情,而是一段长时间的风流韵事。一切都开始于一个约会请求,到了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翼翼,绝不越界。比如跳舞不能贴太近,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这便会建立一种信任关系,如果你能处理好,并加深这种信任,那么就可以从你和别人的关系中得到许多。”
“我的每个字都无愧于心。”
特立斯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底层人群的刻画上。他不喜欢苦大仇深,但这不代表着他对自己的写作对象缺乏怜悯心:“怜悯心是必须的,我从不会浪费时间写那些无法激发出我怜悯心的人。”
有意思的是,这种怜悯心被隐藏得很好,反倒是揶揄随处可见。他阅人无数,特别清楚当一件事情符合人们的利益需求,但出于道德和文明的枷锁又不得不加以掩饰的时候,会产生令人捧腹的效果。
“这些门童都很高大,体形像哥特人,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即使在大雾天,也能在一个街区之外发现最舍得给小费的客人”;“对于雨具商、衣帽间女服务生、酒店侍者和英国总领事馆的雇员来说,下雨天却是个令人兴奋的日子。英国总领事馆的人说,绵绵细雨能唤起家乡的感觉。”
特立斯的文字能让人哈哈大笑,他总能发现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第五大道女士内衣店开在麦迪逊大道上,而麦迪逊宠物店却位于列克星敦大道;公园大道花店在麦迪逊大道上,而列克星敦干洗店却开在第三大道上。”
“周围的世界带给我的更多是一种趣味而不是困惑,当我描述那些人和地方的时候,我更愿意让我的读者知道,我从来不会对任何事过于严肃。
“不论我写什么——演员、商业领袖、政客、黑帮分子、模特、大厨还是汽车修理工——我更愿意从他们人生中的非凡时刻,那些积极、有趣的生活瞬间来描写他们,而不是绝望或沮丧的时候。我天性乐观,喜欢从我的写作对象身上挖掘那些让人看得见希望的品质。要知道,否极泰来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生活总是这样起起伏伏。
“就如莎士比亚所言:这世界是个舞台。每个人都在‘剧院’里演出一部叫做生活的戏码。如果你读我的书和文章,就会注意到我总是用‘场景’来开头。这个场景就是我要讲的故事,而我就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不是老师,不是哲学家,不是先知。我讲的是所有人都能从中感到共鸣的现实生活。”
另一方面,特立斯绝对算得上“过于严肃”。2016年,他的新著《偷窥狂的汽车旅馆》出版,他强调“这本书用的是偷窥者的真实姓名”。一开始,汽车旅馆的老板(偷窥者)拒绝了特立斯这个足以让他身败名裂的请求,但特立斯的态度很坚定:“如果你不想让我的读者知道你是谁,那我就不会讲你的故事。”
“我1980年就认识他了,当时我就知道了他的故事(他藏身在自己的汽车旅馆阁楼上偷窥那些来来往往的住客,然后把秘密写在他的笔记本上)。很多年来他都犹犹豫豫,直到2014年当他快80岁,那个旅馆已经卖掉了10年之后,他终于允许我说出他的故事,并用真名出现。”
除此之外,特立斯不让任何人在采访文章发表之前看稿,更不要说提出什么修改意见了。“我绝不会背叛任何人,不会让他们看上去滑稽可笑,或者夸张事实就为了制造一些耸人听闻的场景,”特立斯说道,“除非我的文章已经达到了绝对的无可挑剔,否则我是绝对不会交给编辑的。我写的每个字都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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