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的中国男人
贞节牌坊特指为了表彰封建女性对丈夫坚贞不渝,一生恪守贞节而建立的牌坊。秦始皇时,巴邑有个叫清的妇人早年守寡,用财自卫,不见侵犯。始皇帝表彰她,“为筑女怀清台”,这大概是最早为贞妇竖碑立传的事例。据说最初是立了贞节牌坊的,但同样恪守贞节的孟姜女不服也不满,趴在牌坊上哭,于是咔嚓一声,倒了。以上是扯淡。“贞节牌坊”属于牌坊的一种,出现在宋代。牌坊最初主要是用来标识、装饰和空间分界,此后逐渐衍变出纪念、旌表、褒扬功名的属性。在宋朝,一群坏蛋的提倡,使得社会对女子的贞节重视起来,牌坊逐渐和女人联系上,贞节牌坊开始兴起。到明清成为潮流。
拥有一座牌坊不是简单的事,前期准备工作很繁琐,资格认证的过程很残酷,其中入职年限和工龄最重要。明洪武二十一年规定:“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就是说你想得到一座贞节牌坊,30岁之前丈夫必须死,你又必须活过50岁,缺一不可。31岁丈夫挂,49岁你挂,白挂,18年白特么守身如玉,丫不给你立。这规定与社保类似,交了一辈子,退休前一年挂了,毛都没有。
贞节牌坊分“贞节”和“贞烈”两类。老公死后不改嫁的按揭型牌坊叫“贞节”,活人也可以拥有;而一次性付款的“贞烈”牌坊,是要用命来换取的。清《礼部则例》说,“遭寇守节致死”、“因强奸不从致死,及因为调戏羞忿自尽”的,可旌表门闾。拒绝强奸后自杀可得贞烈牌坊,但《大清会典》的处理十分无厘头:妇女拒绝强奸被杀,得牌坊;若强奸已成,妇女自杀,待遇减半;若强奸已成,妇女第二天自杀,不给牌坊。我忽然想到被猪八戒调戏的嫦娥了。按理说,后羿死后,嫦娥在月亮上一直形单影只寒月做伴,不要说男人,连胡萝卜都被兔子吃了。嫦娥女士最应该得到一座牌坊,但月亮上一座都没有,大概是这个原因吧。
具备申请条件后递交申请书。审核的过程是关键,政府会派御史和按察使实地考察。明朝的审核最古怪,透着一股猥琐和鬼祟。五经博士陈继的母亲守节甚严,当地郡邑向上汇报说给陈母立个牌坊,朝廷派巡按御史去核实节烈行实。御史调查时,居然爬到陈继邻居家的楼上学匡衡,凿壁偷窥。陈母最终通过了审核。
审核后不但可以建造牌坊,还有物质奖励。明清的规矩大致相同,“免除本家差役”。如果女人丈夫是阵亡的将士,给得更多,“愿守节者,则给以薪米比常例倍之”;“守节无依者,月给米六斗终身”。重点还是牌坊,由政府出资建造,明清时代每座牌坊给银30两。这30让我想到了三菱……抵制日货……进而想到了“日”本人,然后特么三观就开始不正确了……明清初期牌坊是一人一个,帝国后期财政紧张,并且烈女越来越多(《古今图书集成》说明朝一共出了三万多个烈女,清朝多达百万),一人一个实在整不起,就两人合在一起,叫“双节坊”;继而三人合一叫“三节坊”;最后上百人立一个总牌坊。安徽一个县城光绪年间曾经开发出压缩版,一个大地区几百年的女人汇总,一个牌坊表彰了上千人,名字一个挨着一个,念完口干舌燥,下巴脱臼成李咏。到光绪末年,总牌坊也不给立了,只给块牌匾,上写“旷日弥久”就算完事了。
牌坊到底什么样?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牌坊几乎都是明清留世的款式,早期的牌坊并不是这样的。《新五代史·隐逸传》说深州司功参军李自伦家获批盖牌坊,“高其外门,门安绰楔,左右建台,高一丈二尺,广狭方正称焉,圬以白而赤其四角”。李自伦家是因为六世同堂而被旌表。这种牌坊与贞节牌坊还是有些区别的,区别在于奠基时。贞节牌坊奠基时有个有趣的习俗,地基下面要埋一把黄豆。由来是这样的:古代守寡女性冲动时,会把一罐黄豆撒在床上,再一粒一粒捡回来,捡满身体就累了,也就不想了。于是成了规矩。明朝成化年间有个叫继晓的和尚,请求成化皇帝表彰下自己的娼妓母亲,立个牌坊。成化还真答应了。答应是答应,不过地基下没埋黄豆,埋的是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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